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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新投資法生效經濟走向多元化發展
2021/10/21 10:38
新投資法予以的稅務獎掖計劃將分為三類,即基本獎掖、額外獎掖和特別獎掖。(圖:柬中時報)

(金邊訊)柬埔寨新投資法已獲得國王簽署正式生效。

國王於10月15日簽署王令,宣布新投資法生效。

新投資法制定透明化法律框架保障國內外投資,以鼓勵投資和實現工業多元化發展目標。

在新投資法下,約20個領域投資項目將享有投資獎勵,包括長達9年的“免稅假期”、入口原材料和生產機械稅務減免。

由柬埔寨發展理事會(CDC)負責起草的新投資法草案,旨在設立一個開放、透明化、可預測和有利於投資的法律框架,以便更有效吸引本地和外國投資者,進而推動柬埔寨經濟和社會發展。

為了向投資者提供更大的便利,新投資法規定柬發展理事會批複合格投資項目(QIP)時間,由現有的31個工作日是,縮短至20個工作日;政府也決定廢除“有條件註冊證書”和“完成註冊證書”,改由“註冊證書”取代。

政府也決定強化“單一窗口”機制,縮短申辦時間,包括加速和提高審批“總清單”(master list)效率;此外,政府也決定改革監督和檢查機制,以減輕投資者依法合規的負擔。

新投資法予以的稅務獎掖計劃將分為三類,即基本獎掖、額外獎掖和特別獎掖。

在基本獎掖下,合格投資項目投資者可選擇享有3至9年的“免稅假期”(其時限將視不同行業而定);或選擇在9年優惠期限內,以特別折舊率分攤資本拆舊費用,以及部份支出享有最高至200%稅務回扣。

一般合格投資項目也將享有額外獎掖,包括進口建築材料和設備、生產機械和生產原材料,將可豁免繳交關稅、特別稅和增值稅,實際免稅優惠視項目種類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