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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國稅局:資本利得稅或再延期
2023/09/28 08:11
在資本利得稅下,企業或個人從事的資產買賣活動都會被課稅。(圖:柬中時報)

(金邊訊)柬埔寨國家稅務局披露,政府正在研究修改執行資本利得稅框架,包括再次修訂正式生效實施的日期。

柬埔寨政府是於2020年8月宣布,將從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徵收資本利得稅,向出售包括房地產在內的資本所得利潤徵收20%稅務。

在資本利得稅下,企業或個人從事的資產買賣活動,包括房地產、資產租賃、資產投資、企業商標、智慧財產權和外國貨幣,都將被徵收資本利得稅;惟政府和外國大使館資產,或稅務居民擁有的常駐居所(僅限一間,且持有時間不能少於5年),將可免徵資本利得稅。

惟由於當時正值爆發新冠肺炎疫情,在私人領域陳情下,政府多次展期生效實施日期,至2024年1月1日。

無論如何,政府今年4月決定,繼續展期對不動產交易徵收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 Tax),直到2024年12月31日為止。

這也意味著,若政府決定「如期」於明年起徵收資本利得稅,不動產交易將不在徵稅範圍,至少到明年底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