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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柬埔寨股票交易利潤須納20%資本利得稅
2023/03/24 15:43
國稅局總監關威寶率領高級官員出席稅務工作組會議。(圖:國稅局)

(金邊訊)自明年1月1日起,外國人買賣柬埔寨公司股票所獲得的利潤,將被徵收20%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 Tax)。

政府和私人論壇稅務工作組於日前召開會議,由國稅局總監關威寶和柬埔寨國際商會主席阿諾德聯合主持。

根據國稅局於會後發布的新聞通告,當天會議討論了12項課題,包括股票交易利潤須繳資本利得稅課題。

通告指出,根據2007年財政管理法規定,公司股票也屬於資產(金融資產),因此被列入資產利得稅徵管範圍。

它表示,外國人(非稅務居民)轉讓柬埔寨公司股票時,都需要為盈利支付資本利得稅。

它稱,國稅局將要求財經部頒布新法規,以明確向股票買賣利潤徵收資本利得稅的框架。

此外,通告指出,國稅局將於近期發出新指引,進一步明確身為非稅務居民的公司董事是否有意義繳納工資稅。

它強調,若公司非執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只是在公司專利稅(Patent)上“掛名”,並未負責任何任務,將無須繳納工資稅;然而,若在母公司的非執行董事也有負責柬埔寨子公司事務,則須繳納14%預扣稅。

參加稅務工作組會議的政府和私人領域代表。(圖:國稅局)

無論如何,國稅局將重新考慮私人領域的要求,以檢討向非執行董事徵稅課題。

政府是於2020年8月宣布,將從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徵收資本利得稅,向出售包括房地產在內的資本所得利潤徵抽20%稅務。

在資本利得稅下,稅務居民從事的資產買賣活動,包括房地產、資產租賃、資產投資、企業商標、知識產權和外國貨幣,都將被徵收資本利得稅;惟政府和外國大使館資產,或稅務居民擁有的常駐居所(只限一間,且持有時間不能少於5年),將可豁免徵收資本利得稅。

然而,有關宣布引起多個商業組織和業主的擔憂,而資本利得稅也成為各界關注的課題。其中,屋業開發商協會認為,在國家和各個經濟領域遭受新冠肺炎疫情重創之際,若政府決定向房地產交易利潤徵稅,勢必將打擊正處於“低潮”的房地產市場。

在私人領域陳情下,洪森總理於2020年10月9日決定,展延實行資本利得稅的生效日期,為期一年(至2022年1月1日)。

無論如何,為了推動經濟在新冠肺炎疫情后復甦,洪森總理於2021年杪決定,再展延徵收資本利得稅,為期兩年,至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