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收回谷梳湖20公頃湖面
2021/01/14 09:42
(金邊訊)政府再度收回谷梳湖20公頃湖面,這些湖面原本被劃分給私人使用。
洪森總理1月13日簽署政令,決定收回授予倫何先生和春章婷女士的20公頃湖面。
政府於去年12月份將谷梳湖20公頃湖面劃分給倫何先生和春章婷女士使用。不過,政府是與他們進行土地交換,他們要將隆邊區沙拉佐分區佔地1500平方米的私人土地交給政府。此外,他們還要為政府建設一座三層軍事指揮部,配置所有裝備。工程必須在18個月內完工。
這是政府在近期內第二次收回谷梳湖湖面。
今年1月4日,總理府簽發公函,宣布收回谷梳湖30公頃湖面,這些湖面原本被劃分給4個部門和機構。
公函指出,政府原本將谷梳湖15公頃湖面,授予農村發展部,用於建設新大樓。在收回後,政府決定把國土規劃和建設部現址土地和大樓交給農村發展部,而國土規劃和建設部將搬到森速區新址。農村發展部的土地和大樓將交由金邊國土規劃和建設局。
此外,公函也指出,政府收回國家救災委員會、人權委員會和掃雷機構的15公頃湖面後,這3個機構將搬到礦產和能源部,共享辦公空間。
無論如何,公函沒有說明,礦產和能源部是否會“搬家”。
谷梳湖位於金邊市仙市區,總面積3239.7公頃,屬國家河道。
據非官方統計,從2018年開始至2020年年底,政府已向政府部門、公司和私人劃分谷梳湖總面積累計超過700公頃。在未來,谷梳湖地區將成為政府大樓、醫院和商住大樓的主要匯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