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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谷梳湖30公頃湖面
2021/01/05 13:53
谷梳湖位於金邊市仙市區,總面積3239.7公頃,屬國家河道。(圖:柬中時報)
(金邊訊)政府決定收回谷梳湖30公頃湖面,這些湖面原本被劃分給4個部門和機構。 據總理府1月4日簽發的公函指出,政府收回原本授予農村發展部的15公頃湖面。此外,政府也收回原本授予國家救災委員會、人權委員會和掃雷機構的15公頃湖面。 此份公函由總理府代理部長恆杜拉西簽署,分別緻函財經部長、國土規劃和建設部長、農村發展部長、礦產和能源部長、國家救災委員會第一副主席和金邊市市長。 政府原本將谷梳湖15公頃湖面,授予農村發展部,用於建設新大樓。在收回後,政府決定把國土規劃和建設部現址土地和大樓交給農村發展部,而國土規劃和建設部將搬到森速區新址。農村發展部的土地和大樓將交由金邊國土規劃和建設局。 此外,公函也指出,政府收回國家救災委員會、人權委員會和掃雷機構的15公頃湖面後,這3個機構將搬到礦產和能源部,共享辦公空間。 無論如何,公函沒有說明,礦產和能源部是否會“搬家”。 公函也沒有說明政府收回30公頃湖面後,是否授權其他政府部門或私人企業使用。 谷梳湖位於金邊市仙市區,總面積3239.7公頃,屬國家河道。 據非官方統計,從2018年開始至2020年年底,政府已向政府部門、公司和私人劃分谷梳湖總面積累計超過700公頃。在未來,谷梳湖地區將成為政府大樓、醫院和商住大樓的主要匯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