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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齡補償計算裁決恐有爭議柬埔寨成衣廠商會表示關注
2020/10/05 01:59
柬埔寨政府是於2018年6月通過《勞工法修正案》,規定雇主須每半年結算和發放工齡補償。(圖:柬中時報)
(金邊訊)仲裁理事會針對工齡補償計算基礎作出爭議性裁決,引起成衣和製鞋廠商的關注。 根據柬埔寨成衣廠商會(GMAC)於週六(3日)向會員發出的通知,仲裁理事會於近期作出一項有利於工人的裁決,認為2019年之前的工齡補償(Seniority Indemnity)計算基礎,須包括工人福利在內,如佣金和花紅。 然而,GMAC稱,仲裁理事會作出的這項裁決,已違反了《勞工法》和關於工齡補償相關部門規章和指引的規定。 它表示,根據相關規定,2019年之前的工齡補償是根據淨基本工資(net basis salary)作為計算基礎,並不包括其他工人福利,如醫療福利、工傷險福利、加班費、花紅和佣金等。 它指出,若任何方面要求廠商在發放2019年之前工齡補償時,需要把工人福利加入計算基礎,有關廠商可以向該會尋求協助,該會將根據法律和現有條規出面協調和尋求解決方案。 “在必要時,GMAC將會委任司法團隊和律師,以解決和保護所有會員利益,確保法律和條規獲得正確執行,特別是工人工齡補償必須是在一貫和正確情況下,依法發放。”

2018年6月通過《勞工法修正案》

柬埔寨政府是於2018年6月通過《勞工法修正案》,規定雇主須每半年結算和發放工齡補償,即每半年發放相等於15天工資的工齡補償,以避免發生工廠倒閉時,政府須墊付拖欠工人的工齡補償事件發生。 勞工部也規定,雇主必須分期攤還2019年之前的工齡補償,其中,成衣和製鞋領域每年須“償還”30天工齡補償,分上半年(15天)和下半年(15天)發放;其餘領域企業每年則須“償還”15天工齡補償,分上半年(7.5天)和下半年(7.5天)發放,直到付清所有累積工齡補償為止。 有關“追算”和“分期償還”工齡補償的措施,引起各領域雇主的強烈不滿和抗議,勞工部最終決定修改“償還”條規,即成衣和製鞋領域雇主每年須償還的2019年之前工齡補償,由原有的每年30天,減少至15天;而其他領域每年則只須償還6天,而非原有的15天。 由於柬埔寨各領域仍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勞工部今年6月宣布,允許所有領域雇主今年可以暫時停止向工人發放2020年工齡補償,直到2021年。 成衣和製鞋領域雇主也可以暫停發放2019年之前累積的工齡補償;非成衣和製鞋領域的雇主,則將從2021年12月開始分期發放2019年前累積的工齡補償。 無論如何,勞工部也規定,若雇主終止工人僱傭合同,將必須支付2019年前累積和2020年的工齡補償,這導致多家因疫情衝擊而決定永久性關閉的成衣和製鞋廠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