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部30個工作日內批復產業項目初步環境衝擊評估
2021/07/06 17:14
所有中型和大型產業開發項目必須呈交環境衝擊報告。(圖:柬中時報)

(金邊訊)環境部發布關於產業開發項目初步環境衝擊評估報告批复流程,規定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复。

根據環境部長塞松奧於6月29日發布的部門規章(Prakas),環境部製定的初步環境衝擊評估報告(IESI)复批流程中,也包括評估官員審查項目清單。

它表示,新部門規章是配合環境部已發布的評估發展項目環境衝擊法規,以進一步明確規定各類型產業發展項目初步環境衝擊評估報告批复流程,以為計劃在柬埔寨投資產業開發項目(建築面積介於1萬5千至4萬5千平方米)的投資者和業主提供更大的便利。

它指出,在開發項目業主呈交初步環境衝擊評估報告後,環境部須在30個工作日作出複批;若環境部要求業主對報告作出修改,复批時間將再延長30個工作日。

它稱,在批復過程中,環境部官員將對項目進行實地調查。

柬埔寨早在1999年便通過法令,要求所有可能對環境和社會造成影響的大型開發項目,必須向環境部提呈環境衝擊報告,如土地開發、機場、港口、採礦、旅遊、農業和基礎設施等。

然而,由於舊法令未有明文規明,以致負責評估發展項目官員可以自由裁定,令許多投資者和業主感到無所適從。

無論如何,環境部長塞松奧於去年2月發布的一項部門規章,明確規定需要提呈環境衝擊評估報告的開發項目和報告,有利於改善柬埔寨投資環境。

根據有關部門規章,所有中型和大型產業開發項目必須呈交環境衝擊報告,包括辦公樓、多功能大樓、商業大樓、公寓、住宅小區、別墅、購物商場等。

其中,建築面積超過4萬5千平方米的產業開發項目,必須提呈全面環境衝擊評估報告(Full EIA);而建築面積介於1萬5千至4萬5千平方米的開發項目,必須提呈初步環境衝擊評估報告(IEIA);而建築面積介於3千至1萬5千平方米的建築物,則必須簽署保護環境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