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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頒布新法令加強管理個人信息數據
2022/01/04 17:50
所有欲使用個人信息數據的政府部門、機構或個人,可根據法規和程序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圖:柬中時報)

(金邊訊)柬埔寨政府發布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允許私人機構與內政部簽署協議,以使用內政部個人信息數據提供服務。

根據由洪森總理簽發志期2021年12月22日的《個人信息數據管理、使用和保護法令》,政府決定進一步加強內政部個人信息數據管理工作,包括確保個人信息準確,以便於核對和確認,從而提高服務質量和對國家發展作出貢獻。

它指出,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最新居址、出生國和國籍等。

法令指出,所有欲使用個人信息數據的政府部門、機構、私人界或個人,可根據法規和程序向內政部提出申請。

其中,政府部門和機構須通過與內政部發布聯合部長令(Prakas),以獲允許使用個人信息數據;而私人機構和單位則須與內政部簽署協議或諒解備忘錄(MOU),以便有權力使用個人信息。

它也規定,所有申請使用個人信息數據的政府和私人機構,不得私下保存個人信息、不得與無關者分享個人信息,以及不得使用個人信息作為破壞治安和社會秩序用途。

法令強調,內政部有權暫時或永久性吊銷允許使用個人信息數據協議,以對付違反法令規定的私人機構;此外,有關機構也將在刑事法下被提控。

個人信息保護和網絡安全有待加強

據了解,政府部門與私人企業多次呼籲政府加速制定關於使用個人信息法規,以明確規範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這有利於進一步推廣經濟和社會數字化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

根據政府於去年6月發布的《數字經濟和社會政策框架(2021年至2035年)》,政府將致力於提高消費人對數字系統的信賴和信心,特別是完善法律框架和網絡安全。

有關政策文件強調,政府將加強保護和確保用戶個人信息安全,同時強化網絡安全管理工作。

無論如何,目前柬埔寨尚未有個人信息和私隱保護法、電子交易法、知權法和網絡犯罪法,以致追不上數字和科技領域快速發展,也無法應對帶來的新風險。

另一方面,於去年12月發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新常態下振興經濟戰略框架與項目(2021年至2023年)》披露,政府計劃在2023年推出“電子身份證”和“電子化認識客戶”(eKYC)系統,以便進一步鼓勵使用電子公共服務,同時提高民眾對電子平台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