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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將開通新網上系統方便外國電商申報增值稅
2022/01/24 08:03
國稅局將採用現代化資訊科技來加強稅收徵管工作。(圖:國稅局)

(金邊訊)配合從4月1日起開始向跨境電子商務徵收增值稅,柬埔寨國家稅務局將推出新的電子報稅系統,為外國電商和納稅人提供便利。

大納稅戶局局長英拉達那於日前在一項線上稅務講座會上披露,國稅局正在開發一個新的電子報稅系統(E-Filing),專門處理電子商務增值稅申報。

他說,柬埔寨政府經決定從今年4月1日開始,執行向外國電商徵收增值稅法規,而即將正式開通的新電子報稅系統,將能更方便外國電商履行納稅義務。

他表示,政府決定徵收跨境電子商務增值稅,符合正在實行的5年稅收動員戰略,即發掘具有增加國庫收入潛能的新稅收來源。

他強調,近年來國稅局致力於加強稅收徵管工作,特別是採用現代化資訊科技,逐步開通各項電子報稅系統,如網上申報利潤稅(TOI)、網上納稅,以及網上申辦准證和其他行政文件。

洪森總理是於4月8日簽發法令(Anukret),設立一個特別機制以明確規範電子商務增值稅(VAT)的徵管工作。

它規定,在柬埔寨從事電子商務的非稅務居民,即使在柬埔寨境內未設立常設機構(permanent establishment),也必須向國家稅務總局註冊。

副總理兼財經部部長翁本莫尼洛也於去年8月8日發出部長令(Prakas),明確徵收電子商務增值稅法規和程序。

根據規定,外國電商在柬埔寨業務年收入超過2.5億柬幣(約6萬2500美元),或連續三個月營業額超過6000萬柬幣(約1萬5千美元),就須向國稅局註冊。

外國電商將在“簡化增值稅登記”(Simplified VAT Registration)機制下登記,由國稅局大納稅戶局管理,且須每月進行稅務申報。

部長令要求,若外國電商向本地非納稅人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必須在完成交易後的下月20日或之前進行申報和繳納10%增值稅;若是向本地納稅人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也必須在完成交易後的下月20日或之前進行申報,惟須繳納的10%增值稅將在“反向徵收”機制下,由獲取服務的本地納稅人代為繳交。

政府也決定特別優待小型納稅戶,允許他們暫緩履行繳納電子商務增值稅義務,為期5年。

無論如何,為了讓外國電商有足夠時間進行準備,財經部決定展延開始執行關於向電子商務徵收增值稅法令為期三個月,並將從4月1日開始徵收跨境電商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