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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規1個月罰款73萬美元 七成撥給交警當獎勵金
2020/06/01 23:19

負責交通事務的國家員警總署副總監亨然。(圖:金邊市警察局)

(金邊訊)交通新規執行一個月來,全國有將近4.5萬輛汽車和摩托車被查處,罰款總額約30億柬幣(約73萬美元)。 負責交通事務的國家員警總署副總監亨然1日召開記者會,介紹交通新規執行一個月的成果。 亨然表示,交通新規自5月1日正式上路,從1日至31日,全國有4萬4765輛汽車和摩托車被查處和罰款,分別為3萬2726架摩托車和1萬2039輛汽車。 違規者大部分是摩托車騎士,他們沒有戴安全帽、闖紅燈、酒駕、駕駛途中通電話;至於汽車方面,主要是超速,駕駛員沒有系戴安全帶、駕駛途中通電話等。 他指出,交通新規罰款總額約30億柬幣(約73萬美元),其中20%的違規車還沒有支付罰款。 他表示,70%罰款將分配給交警作為獎勵,25%分配給國家員警總署,剩餘5%呈交給財經部。 亨然呼籲民眾趕緊繳納罰款,因為根據法律規定,交警開罰單後,違規者15天內須完成繳納罰款,15天之後,罰款將加倍,60天后移送法辦。

懲處5名交通執法人員

亨然指出,在交通新規執行以來,有5名交通執法人員因違法而受懲處。 他透露,共有5名交通警察因過度執法和違反交通法被懲處,他們分別是:前磅通省陸路交通辦事處主任隆速偉傑,因酒後駕車、損壞公物並辱駡磅通省長,最終被撤掉其職位;柴針省占碟縣警察局副局長索迪,因執行超過交通法規規定的範圍而因起民眾埋怨,暫時被停職。另外3名交警來自金邊市警察局,他們也暫時停職。 金邊市警察局局長蘇通表示,上述3名金邊市交警因攔下嘟嘟車後不開罰單。

從5月1日至31日,全國共發生218起交通事故,較去年同期的348起減少37%。(圖:金邊市警察局)

車禍同比減少37%

亨然副總監強調,交通新規旨在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財物。 他指出,從5月1日至31日,全國共發生218起交通事故,較去年同期的348起減少37%,死亡人數從155人減至113人,傷者從504人減至342人。 他呼籲全國交通警察繼續嚴格執行交通新規,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副總理兼內政部長蘇慶曾表示,交通新規完全是為了應對日益增加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以保障全國人民的交通安全,維護社會秩序和確保社會安全。 洪森總理5月中強調,儘管交通新規出現一些爭議,但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交通警察必須堅定執行新規定。 洪森總理指出,柬埔寨全國人口1500萬人,越南和泰國總人口分別為9000萬和7000萬人,但柬埔寨車禍死亡人數,與越南和泰國不相上下。因此,柬埔寨必須堅定落實交通新規,不能退縮。 柬埔寨政府於3月17日頒佈交通新規,上修酒駕罰責、增列違規行為處罰標準。 根據交通新規,行駛途中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摩托車罰款8萬柬幣(約20美元),輕型汽車罰款12萬柬幣(約30美元),重型汽車罰款22萬5000柬幣(約56.25美元)。 摩托車和三輪車騎士和乘客沒有戴安全帽、無後視鏡、超速駕駛或違反交通標誌、信號指示,罰款增加三倍,從約3.75美元增至15美元。 摩托車和三輪車騎士和乘客沒有駕照,罰款12萬柬幣(約30美元)。 酒駕最低標準(酒精度吹氣檢測0.25毫克至0.39毫克),摩托車罰款25萬柬幣(約62.5美元),輕型汽車罰款40萬柬幣(約100美元),重型汽車罰款80萬柬幣(約200美元)。 嚴重酒駕,即酒精度吹氣檢測0.40毫克起或血液檢測0.80毫克,摩托車或三輪車罰款100萬柬幣(約250美元);輕型汽車罰款200萬柬幣(約500美元);重型汽車罰款400萬柬幣(約1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