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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緊急狀態法》草案 將呈送國家元首待簽署生效
2020/04/27 22:34
(金邊訊)柬埔寨憲法理事會今日召開全體會議,審查通過《國家緊急狀態法》草案。 據憲法理事會會後發布的通告,《國家緊急狀態法》草案符合憲法規定。該草案將呈送國王待簽署生效。 司法部國務秘書兼發言人曾玛林22日表示,由於國家元首西哈莫尼國王正在北京接受體檢。如果國家元首不在國内,在必要的情況下,將由代元首塞冲代理簽字。 草案已於本月10日獲國會通過,17日獲參議院通過。 《國家緊急狀態法》草案共有5章11條文。據草案内容顯示,在國家面臨戰爭、國家安全遭到威脅,或遭遇嚴重疫情時,在政府總理,國會主席和參議院主席一致同意後,由國王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授權予政府實施戒嚴和總動員等權力。 草案内容指出,一旦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政府有權利禁止或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聚會、工作和從事營業活動,禁止民眾外出和疏散人民。 在國家緊急狀態下,政府有權力徵用和管控必要的相關財產和服務,可以限定商品和服務價格,還有關閉公共或私人場所。 一旦該法生效,對於妨礙當局實施緊急狀態行動及造成社會動亂和影響國家安全的人士,面臨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不遵守《國家緊急狀態法》的規定,將面臨高達250美元罰款,甚至監禁一年,如果其行為造成社會動亂,其罪行加重至最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