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勵擴大生產規模12種農產品免繳增值稅
2024/03/29 09:46
芒果等12種農產品免繳增值稅。 (圖:柬中時報)

(金邊訊)柬埔寨政府宣布,12種農產品買賣及出口活動將免徵增值稅,至2025年12月31日為止。

根據副總理兼財經部長翁本莫尼洛於3月20日簽發的部長令(Prakas),政府決定向從事12種農產品生產和供應的農業企業提供稅務獎勵。

這12種農產品為:米、玉米、大豆、胡椒、木薯、腰果、橡膠、拜靈龍眼、芒果、水產、禽畜業、用以生產動物飼料的棕油。

根據最新部長令,供應和生產上述12種農產品,將可免繳增值稅、預扣稅(服務)、預繳利潤稅和最低稅。

有關稅務激勵有效期限兩年,至2025年12月31日為止。

洪瑪耐總理於去年11月13日主持政府與私人論壇時披露,政府決定擴大向指定農業領域提供的稅務激勵措施,以協助農業企業降低成本,並鼓勵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和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根據財經部於2019年3月發布的部長令,從事大米、玉米、大豆、胡椒、木薯、腰果、橡膠供應和生產的農業企業,可以享有稅務激勵,有關激勵措施經於去年(2023年)截止。

隨著財經部頒布最新部長令,政府決定擴大受惠農業領域,即增加拜靈龍眼、芒果、水產、禽畜養殖和用以生產動物飼料的棕油,使受惠農業領域由原本的7個,增加至12個。

此外,柬埔寨國家稅務總監關威寶也於12月18日簽發指引,允許企業向未註冊的小農戶採購的原料或農產品,將可被計入成本和抵扣利潤稅,惟公司須記錄和呈報相關資料。

它指出,凡向小農戶採購價值超過20萬柬幣(約50美元),公司須記錄小農戶身分證號碼、姓名和手機號碼,並使用電子申報(e-Filing)系統輸入相關數據,即採購日期、發票號碼、價值、小農戶身分證號碼、姓名和手機號碼。

若採購價值低於20萬柬幣,本公司無須記錄及呈報小農戶身分證號碼,惟需提供小農戶姓名及手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