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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部:資本利得稅明年實施
2024/01/13 15:02
在資本利得稅下,企業或個人從事的資產買賣活動,都將被徵收資本利得稅。(圖:柬中時報)

(金邊訊)財經部宣布展期實施資本利得稅,直至2024年底為止。

副總理兼財經部長翁本莫尼洛1月4日簽發通告指出,財經部決定把向6種資產徵收資本利得稅(20%)的生效日期,展延至2024年年底。

6種資產為房地產、資產租賃、資產投資、企業商標、智慧財產權及外國貨幣。

之前,政府宣布除了房地產外,其他5種資產交易的利潤,須從2024年1月1日起開始繳20%資本利得稅。

柬埔寨政府是於2020年宣布,將從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徵收資本利得稅,惟過後多次宣布延後生效實施日期。

在資本利得稅下,企業或個人從事的資產買賣活動,包括房地產、資產租賃、資產投資、企業商標、智慧財產權和外國貨幣,都將被徵收資本利得稅;惟政府和外國大使館資產,或稅務居民擁有的常駐住所(僅限一間,且持有時間不能少於5年),將可免徵資本利得稅。

此外,財經部也宣布,展期實施“閒置土地稅”,直至2024年底為止。

政府實行「閒置土地稅」的目的,是為了阻止土地炒賣和投機行為,鼓勵善用土地發展,進而促進國家經濟。

政府先前宣布,面積不超過5公頃的土地,將可豁免繳納「閒置土地稅」。而面積超過5公頃的土地,若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也可豁免繳納“閒置土地稅”,包括投入農業種植和生產土地;已向稅務局註冊和進行經濟活動土地;擁有建築物土地,或是已出租及簽定租賃合約土地;政府或政府機構土地;經濟特許地或社區土地;個人或企業向政府租用土地;經濟特區範圍內土地;屬於私立教育機構名下資產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