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令生效實行殘疾人可自駕游
2021/03/16 01:26
(金邊訊)在政府頒布新法規後,部份殘疾人士成功獲取駕照,實現自駕兜風的夢想。
根據2020年12月9日跨部門規章(Prakas),若殘疾人士經過改裝的座駕獲得公共工程和運輸部檢驗和通過,他們將有資格申請和考取駕駛執照。
樂斯梅便是其中一位受惠者,其生活也因這項政策而改變。
他表示,之前,因為不被允許自駕,他要去某個地方時,總是需要別人的幫助,讓他無法自由行動。
“現在我可以駕駛摩托車,想到哪便去哪,完全改變了我的生活……這是奇蹟。”
目前,樂斯梅擔任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聯絡與推廣計劃助理,自信新政策為他帶來的行動自由,將讓他獲得更多機會,不僅實現自己的潛能,更可幫助全國殘疾人士。
作為殘疾人士駕照的受益者,樂斯梅稱這項法律為殘疾人士去除了駕駛的障礙,保證殘疾人士的基本自由,亦符合柬埔寨《保護和促進殘疾人權利法》。
2020年12月9日社會福利部國務秘書兼柬埔寨殘疾人行動理事會秘書長艾佔瑪卡拉正式宣布,全國殘疾人士皆有考取駕駛執照的資格,而駕照有效期為10年。
世界衛生組織(WHO)2017年一項報告指出,柬埔寨曾遭遇數十年的動亂,至今仍是全球埋藏地雷密度最高的國家之一,9.5%柬埔寨人口在生理與心理都曾遭遇一定程度的基本功能障礙,2.1%為嚴重傷殘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