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的摩托車被交警攔停。
(金邊訊)公共工程與運輸部发言人韓速替潤強調,如果對交警的罰款感到不滿或存在異常問題,民眾可以拍照存證或向法院投訴該名交警。 他還說,廣大民眾有權與交警爭議,但首先民眾本身要對交通法有一定的認知,參與遵守交通法的同時,更能與交警據理爭辯,避免交警做出異常舉動或敲詐民眾,把罰款塞進自己腰包。 他表示,民眾若對交警的罰款感到任何不滿,可拍照、投訴和記下該名交警的名字和單位,只要有這些證據,法院將為民眾主持公道。 韓速替說,民眾還可以向該名交警的單位領導投訴,如果发現交警做出不法的行為,讓該名不法的交警接受應有的處分。 今年5月1日起,柬埔寨開始執行新陸路交通法,近兩個月時間,約有7萬輛機動車被罰款,其中摩托車和三輪車約5萬輛。 另外,在執法期間,共有5名交警被解職和暫時革職,因他們不根據交通法執法,並做出不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