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邊“封城”| 僱員或失去收入
2021/04/19 17:13
柬埔寨政府14日宣布,首都金邊和乾拉省大金歐市從15日零時起“封城”14天,直至28日。(圖:柬中時報)

(金邊訊)勞工部表示,在金邊和大金歐市“封城令”期間暫停運作的工廠和企業雇主,有權暫停執行僱傭合同和發放工資,惟應按照能力發放津貼。

根據勞工部長毅森興於今日(19日)向雇主發出的指引,根據《勞工法》,工廠和企業若因金邊和大金歐市“封城令”而被迫暫停商業活動,將連帶暫停執行僱傭合同。

然而,他表示,為了保護僱員的權益,雇主在“封城令”期間必須保持僱員職位和年資。

“若尚未支付4月份上半月(1日至14日)工資,雇主仍有義務支付欠薪。”

他呼籲,雇主應在此艱難時期,基於人道主義、勞資和諧關係和社會責任,在“封城令”期間向僱員發放津貼。

他也強調,政府已通過金邊市政府和乾拉省政府,向受“封城令”影響而陷入困境和租房工人提供社會援助。

“勞工部高度希望所有工廠和企業業主、董事和工人,基於負責任和互惠精神,執行這項指引。”

柬埔寨成衣廠商會秘書長盧啟健受本報詢問時證實,根據《勞工法》,在工廠暫停運作期間,廠方沒有義務支付工人工資。

“如果工人在4月1日至14日上班,他們將會獲得薪水……廠方將會在'封城令'結束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