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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規!在柬從事電子商務須申請許可證和服務證書
2020/09/01 00:35
涉及的電子商務活動範圍,包括國內交易、柬埔寨與外國之間跨境交易。(圖:柬中時報)
(金邊訊)柬埔寨商業部與郵電部發布新法規,要求從事國內和跨國電子商務活動個人或企業,在六個月內向兩個部門申請和獲取營運許可證和線上服務證書。 根據商業部長班蘇薩與郵電部長謝萬德於8月27日簽發的聯合政令(Anukret),須申請和獲取許可證和服務證書的電子商務活動,包括電子商務網站、網上仲介服務、線上市場服務和線上拍賣網站等。 涉及的電子商務活動範圍,包括國內交易、柬埔寨與外國之間跨境交易。 它也規定,除了獲得豁免的部份線上商業活動,所有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法人機構和外國公司分行,都必須依照政令規定申請和獲取許可證和服務證書。 獲豁免的線上商業活動,包括促銷本身產品和服務,或不涉及合同約束的交易;不涉及押金或結算交易;年營業額低於6萬2500美元或當年未有任何連續3個月月收入超過1萬5千美元商業;從事家庭式或季節性銷售活動;提供手工藝品或服務;個人線上課程;政府線上和宗教課程。 然而,豁免申辦許可證或服務證書的線上商業活動,必須通過商業部網站,輸入相關數據,包括個人資料、活動性質和使用媒介。 個人或非法人電子商務許可證和服務證書有效期限為兩年;而法人電子商務許可證和服務證書則為三年。 根據於去年7月通過和生效的《電子商務法》(Law on E-Commerce),商業部將向個人或非註冊企業發放電子商務營運批准函(Electronic-commerce operation authorization)和向註冊企業發放電子商務營運許可證(Licenses for operation of Electronic-commerce service provision)。 郵電部則負責發放線上服務證書(online service certificate)。 新聯合政令強調,從事電子商務的相關個人、非註冊和註冊企業,必須在六個月內申辦營運許可證和服務證書。 柬埔寨是於去年通過《電子商務法》,明確規範柬埔寨境內和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規範,消除電子商務交易障礙,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該法共有12章和67條文,涵蓋範圍廣泛和涉及多個領域,包括營運許可和證書、電子簽名、契約、結算、產品和服務質量標準等。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最新聯合政令的頒布,也確定了受《電子商務法》管轄的商業活動性質和範圍,包括外國電商在柬埔寨設立的分行,以及進行柬埔寨與外國之間跨境交易活動。 《電子商務法》經已於今年5月2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