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批准私人醫院出售新冠疫苗
2021/07/30 11:25
(金邊訊)繼開放企業直接向外國購買世衛組織認可的新冠疫苗後,衛生部將允許私人醫院出售新冠疫苗。
衛生部國務秘書兼全國疫苗接種委員會主席奧婉丁,於29日簽發公函稱,私人醫院、醫療診所等可以出售新冠疫苗,但必須遵守衛生部的規定,院內要有至少一名經驗豐富的醫生或急診科醫生“隨時待命”,一旦有人接種後出現突發不適症狀,醫院可以在第一時間進行搶救。
衛生部規定,醫院和診所必須有足夠急救設備的急診室,配備符合標準的疫苗冷藏設施。
衛生部部長蒙文興27日宣布,為了有效遏制疫情蔓延,衛生部將開放藥品公司直接從外國購買和進口新冠疫苗,但這些疫苗必須獲得世界衛生組織的認可。
蒙文興稱,藥品公司進口的新冠疫苗可在全國合法的私人醫院銷售,但必須確保疫苗運輸和儲存方式符合技術標註,保證疫苗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