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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鼓勵投資展延徵收資本利得稅兩年
2022/03/09 16:59
圖為西哈努克港。(圖:省政府)

(金邊訊)柬埔寨政府決定,再展延徵收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 Tax),至2024年1月1日。

根據國家稅務局發布的通告,洪森總理經於2月21日批准由財經部提出的要求,同意展延徵收資本利得稅,為期兩年。

它表示,國稅局將從202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徵收資本利得稅的決定。

它補充,有關決定也是配合政府剛推行的《新冠肺炎疫情新常態下振興經濟政策框架(2021年至2023年)》,以便鼓勵投資。

《新冠肺炎疫情新常態下振興經濟政策框架》文件是由財經政策委員會制定,洪森總理經於12月16日批准。

在有關框架下,政府也將延長價格低於7萬美元產業交易免繳4%印花稅(註冊稅)的優惠,為期一年,至2022年12月31日。

政府是於2020年8月宣布,將從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徵收資本利得稅,向出售包括房地產在內的資本所得利潤徵抽20%稅務。

然而,有關宣布引起多個商業組織和業主的擔憂,而資本利得稅也成為各界關注的課題。其中,屋業開發商協會認為,在國家和各個經濟領域遭受新冠肺炎疫情重創之際,若政府決定從明年起向房地產交易利潤徵稅,勢必將打擊正處於“低潮”的房地產市場。

在資本利得稅下,稅務居民從事的資產買賣活動,包括房地產、資產租賃、資產投資、企業商標、知識產權和外國貨幣,都將被徵收資本利得稅;惟政府和外國大使館資產,或稅務居民擁有的常駐居所(只限一間,且持有時間不能少於5年),將可豁免徵收資本利得稅。

在私人領域陳情下,洪森總理於2020年10月9日決定,展延實行資本利得稅的生效日期,為期一年(至2022年1月1日),如今極有可能將再度延長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