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邊訊)商業部發言人班速偉傑向《柬中時報》表示,柬埔寨與韓國自由貿易協定將於今年12月1日生效實施。
班速偉傑表示,10月2日,韓國政府已通過外交方式通報完成內部批准程序。柬韓自貿協定將於今年12月1日生效實施。
韓國將成為第二個同柬埔寨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柬埔寨和中國自由貿易協定於今年1月1日生效實施。
2021年10月26日,柬韓自貿協定正式簽訂。該協定共10章和131 條款,包括涵蓋貨物貿易的9個序言和附件,包括標準、法規、技術和程序符合性評估、衛生和植物檢疫措施、原產地貿易規則、海關程序貿易便利化、經濟合作、透明度爭端解決機制等。該協定將促進出口增長,增加國內生產總值和創造就業機會,並幫助兩國經濟從新冠疫情中迅速復蘇。在東盟-韓國自由貿易協定(AKFTA)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框架外,增加柬韓貿易市場自由化。
柬商業部指出,柬韓自貿協定將進一步促進柬埔寨許多產品,包括服裝、紡織品、電器、農產品等對韓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