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或再次展延徵收資本利得稅20%
2021/12/22 13:06
(金邊訊)柬埔寨政府正考慮再次展延徵收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 Tax),至2023年1月1日。
根據剛發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新常態下振興經濟政策框架》文件,政府正在考慮展延徵收資本利得稅,以便鼓勵投資。
政府也將考慮延長價格低於7萬美元產業交易免繳4%印花稅(註冊稅)的優惠,為期一年,至2022年12月31日。
《新冠肺炎疫情新常態下振興經濟政策框架》文件是由財經政策委員會制定,洪森總理經於12月16日批准。
政府是於2020年8月宣布,將從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徵收資本利得稅,向出售包括房地產在內的資本所得利潤徵抽20%稅務。
然而,有關宣布引起多個商業組織和業主的擔憂,而資本利得稅也成為各界關注的課題。其中,屋業開發商協會認為,在國家和各個經濟領域遭受新冠肺炎疫情重創之際,若政府決定從明年起向房地產交易利潤徵稅,勢必將打擊正處於“低潮”的房地產市場。
在資本利得稅下,稅務居民從事的資產買賣活動,包括房地產、資產租賃、資產投資、企業商標、知識產權和外國貨幣,都將被徵收資本利得稅;惟政府和外國大使館資產,或稅務居民擁有的常駐居所(只限一間,且持有時間不能少於5年),將可豁免徵收資本利得稅。
在私人領域陳情下,洪森總理於2020年10月9日決定,展延實行資本利得稅的生效日期,為期一年(至2022年1月1日),如今極有可能將再度延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