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邊訊)歐盟委員會要求駁回柬埔寨和柬埔寨稻米聯盟(CRF)有關廢除歐盟對柬國大米實施進口關稅的請求,已被歐盟一般法院(European General Court)拒絕。根據於9月10日上載至《歐洲法律通報》庭令顯示,歐盟委員會此前提交請求,要求歐盟一般法院駁回柬埔寨的訴狀,並把它視為不可受理。不過,柬埔寨和柬埔寨稻米聯盟卻反駁說,該法院應該拒絕歐盟委員會有關不可受理的請求,以及廢除關於歐盟限制稻米入口的爭議性法規。庭令指出,一般法院已下達命令,駁回歐盟委員會提出將訴訟判為不可受理的請求。柬埔寨和柬埔寨稻米聯盟於去年4月,針對歐盟委員會對柬埔寨大米徵收3年進口關稅的決定,入禀歐盟法院提出訴訟。歐盟委員會表示,柬埔寨和柬埔寨稻米聯盟並不符合歐盟運作條約(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第296條文所述的訴訟資格要求。它說,重新實施的進口關稅並不適用於柬埔寨的領土,所以對我國或柬埔寨稻米聯盟並不具有約束性的法律效力。歐盟委員會透露,其進口關稅決定並不阻止柬埔寨向歐盟國家出口大米。“這項關稅決定頂多可能將導致銷售量下跌,而且沒有對柬埔寨或柬埔寨稻米聯盟造成人身傷害。”然而,歐盟一般法院還是駁回了歐盟委員會的請求。該法院說,“有關爭議性的進口關稅決定,對柬埔寨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這是因為歐盟委員會的決定,改變了柬埔寨作為一個全面免於'共同海關稅則'國家的法定狀況。”“因此,歐盟委員會關於有爭議性法規對柬埔寨沒有法律效力,以及它不會影響柬國向歐盟出口大米的論點,必須被駁回。”法院表示,暫時性對柬埔寨大米實施關稅,是對柬埔寨進入歐盟市場的一種限制,因此這項有爭議的決定,已為柬埔寨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歐盟委員會是於2018年宣布,對柬埔寨大米加徵入口關稅,以保護歐盟大米農民的利益。第一年關稅為每噸175歐元,第二年減至每噸150歐元,第三年減至125歐元。此項決定是於2019年1月1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