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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行為準則和放貸指引柬埔寨銀行和金融業自我規範
2022/03/05 08:15
國家銀行監管總監勒蘇万諾烈。(圖:國家銀行)

(金邊訊)柬埔寨實施銀行和金融業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措施,鼓勵負責任借貸和加強保護借貸人利益。

推介儀式於4日舉行,柬埔寨銀行公會(ABC)、柬埔寨小額貸款機構協會(CMA)和柬埔寨金融科技協會(CAFT)會員承諾將把行為準則作為操作規範。

有關行為準則是在試行了3個月(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後,於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實行。

柬埔寨國家銀行監管總監勒蘇万諾烈指出,行為準則是一項受規範的標準和最低原則,要求銀行和金融機構操作透明化、負責任、持有專業操守、公平和自由競爭。

“行為準則的實施,將能推動銀行體系強勁增長和包容性,從而為經濟可持續性發展作出貢獻。”

他表示,它鼓勵銀行和金融機構通過遵循和執行的業務運營標準,提高該領域的效率、可靠和負責任,並加強消費人對銀行和金融體系的信心。

他稱,實施行為準則也符合《金融領域發展戰略(2016年至2025年)》和《金融包容性戰略(2019年至2025年)》。

柬埔寨銀行公會會長英佔尼稱,銀行和金融領域將不時檢討和更新行為準則,確保它能跟得上柬埔寨金融領域快速發展,或是配合新相關法規的要求。

他表示,銀行和金融機構將通過執行行為準則來“自我規範”,並承諾遵守行為準則定下的最低標準。

他指出,所有會員將獲得一年的“適應期”(2022年),以調整銀行和金融機構內部運作,以及提高執行行為準則的意識。

監督放貸手法

柬埔寨小額貸款機構協會會長索溫披露,柬埔寨銀行早在2015年便實施行為準則,惟因應銀行和金融業發展變化和需求,柬埔寨國家銀行鼓勵銀行和金融機構重新檢討和製定新的行為準則,並將實施範圍擴大至小額貸款機構和金融科技機構。

他強調,行為準則要求銀行和金融機構執行放貸指引(Lending Guidelines),重視保護消費人利益,通過加強信貸數據、公平競爭和道德操守,以降低借貸人陷入“債台高築”的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多個人權組織曾指責部份小額貸款機構涉及使用“掠奪性”放貸手法,誘使鄉區貧民債台高築,導致他們挨餓、被迫到鄰國當移民工,甚至被“充公”土地。

它們稱,由於新冠疫情導致許多工人和家庭失去收入,許多低收入和貧窮家庭面對無力償還小額貸款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