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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強監理眾籌投資活動基金公司須申報財務穩健性
2024/04/01 08:30
柬埔寨財經部將於近期內頒布新條規,規定合法管理基金公司有義務申報財務穩健性。 (圖:柬中時報)

(金邊訊)柬埔寨財經部將於近期內頒布新條規,規定合法管理基金公司有義務申報財務穩健性。

柬埔寨非銀行金融服務當局(FSA)於日前召開會議,審議通過《眾籌企業財務穩健性要求部長令》草案。

根據柬埔寨證券監管局發布的消息,新部長令共有9章和36條文,將進一步規範群眾募資(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投資管理領域。

它指出,新部長令將列出檢查管理基金公司財務穩健性的框架和流程,以及管理基金公司須履行的義務。

它表示,新部長令將涵蓋持有柬證監局發出執照的基金經理人、基金信託人、基金分銷商和基金行政管理人。

它強調,制定新法規的目的,是為了加強管理眾籌基金公司財政穩健性和透明度,同時確保管理人負責任和維護社會秩序。

近期,柬埔寨證券監理局持有柬埔寨證券監理局發出基金經理人、基金經銷商和基金行政管理人執照的柬埔寨投資者資本夥伴(Cambodia Investors Capital Partner,簡稱「CIC夥伴」)遭投資人投訴,要求司法部和證券監管當局調查該公司和其活動,並協助「追討」投資款項。

針對相關投訴,柬埔寨證券監理局於26日發表聲明指出,該局經要求「CIC夥伴」進行改組及妥善管理基金。

它稱,在該局監督下,「CIC夥伴」已取回90%投資基金。

它強調,該局將循法律和合法途徑,保護合法投資者的利益。

有投資人估計,若「CIC夥伴」糾紛無法解決,投資人將損失高達9,000萬美元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