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柬埔寨規定啤酒和汽水廠須按測量數據納稅
2021/01/16 20:59
財經部將加強啤酒和非酒精飲料徵稅效率和透明度。
(金邊訊)財經部規定,啤酒廠和汽水廠須安裝和保養測量工具,作為誠實報稅的依據。 根據副總理兼財經部長翁本莫尼洛1月12日發出的部門規章(Prakas)指出,政府決定加強控制啤酒和汽水生產作業措施和程序,以加強啤酒和非酒精飲料徵稅效率和透明度。 它規定,凡是被列入大型納稅戶的啤酒廠和汽水廠,必須安裝三種測量工具,以作為計算產量依據,即流量計(flowmeter)、電導率儀(conductivity meter)和控制箱(field control box)。 它強調,有關業者必須確保這三種工具處於正常操作狀態;任何維修和移動工具作業,必須事先向稅務當局提出申請和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將派出負責官員,隨時檢查測量工具操作狀況,同時嚴格記錄流量數據。” 它表示,稅務當局將根據測量數據來計算啤酒廠和汽水廠業者應當繳納的稅務(包括特別稅),生產作業“損失”將不得超過總量的1.5%。 它警告,若業者拒絕安裝和擅自改裝測量工具,將視為阻礙執行稅務法行為。 根據稅務法,在本地生產的啤酒須繳納30%特別稅(依據工廠售價),而本地生產的汽水或非酒精飲料則須繳納10%特別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