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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出動軍隊監管隔離中心
2021/02/26 11:08

王家軍副總司令兼陸軍司令洪瑪耐將軍。(圖:洪瑪耐臉書)

(金邊訊)柬埔寨將派國防軍監管隔離中心,防止疫情傳播。

衛生部部長兼抗疫部際委員會主席蒙文興26日簽署一項決議,宣布成立“管理隔離設施安全和秩序工作組”。

蒙文興表示,為了有效抗擊疫情,衛生部有必要成立上述工作組。

工作組組長為王家軍副總司令兼陸軍司令洪瑪耐將軍,常務副組長為王家軍副總司令金文唐。

工作組副組長有移民總局副局長高萬通、國家警察總署副總監羅速林。其他成員包括陸軍副司令、國家憲兵副司令等。

蒙文興介紹,工作組將主導和協調隔離設施的安全和秩序監管。與此同時,工作組將建立標準作業程序(SOP),有效監管隔離設施。

他補充,工作組將建立一組後備人員、設施和運輸工具,保障安全和秩序。

他透露,工作組將負責管理關於隔離人員的所有數據。工作組可以動用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資源,包括使用衛生部的印章。

金邊市民眾接受新冠病毒檢測。(圖:衛生部)

應提的是,2月16日,洪森總理宣布要雷厲整治柬勞跨境返鄉和違反隔離令亂象。柬埔寨政府相繼修法和出台新防疫法令。

2月22月,在國家警察總署副總監、中央治安局局長、追踪新冠疑似病例小組組長狄威傑的建議下,柬埔寨政府總理洪森批准防疫新規定。

據防疫新規,在柬外國人逃避隔離、逃避治療、拒絕提供疫情信息,將被驅逐出境,終身不得入境。柬埔寨公民逃避隔離治療,將面臨刑罰。物業等場所拒不配合排查工作和阻礙疫情防控工作,將被撤銷營業執照,勒令停業。

狄威傑表示,繼去年“11.3”事件、“11.28”事件和此次“2.20”事件,小組開展排查工作面對許多挑戰,比如,涉及人員拒絕提供疫情信息、失聯、故意逃避隔離,物業等場所人員拒絕合作,導致排查工作進度緩慢。

2月23日,司法部宣布司法機構將動用《國家災難管理法》第44條文,確診後故意藏匿的人員可處1個月至6個月有期徒刑。

2月18日,柬埔寨政府頒布更嚴的防疫法規,逃避隔離、瞞報虛報者將面臨牢獄之災。新法規指出,逃避隔離、拒不配合隔離、故意隱瞞以及虛報填報,罰款金額增至100萬柬幣至500萬柬幣(約250美元至1250美元)。而舊法規的罰款金額為50美元至250美元。

新法規指出,協助入境者逃避隔離,罰款金額1000萬柬幣至5000萬柬幣(約2500美元至1萬2500美元)。擅逃隔離點將被罰100萬柬幣至500萬柬幣(約250美元至1250美元)。

截至2月26日上午,柬埔寨累計確診741例,累計治愈477例,在院治療262例。其中234例確診病例與“2.20”社區傳播事件有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