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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簡化發售企業債券程式 財長已簽發部門規章
2020/05/11 22:32

副总理兼财经部长翁本莫尼洛。(图:财经部)

(金邊訊)柬埔寨財經部正式頒佈《向合格投資者發行企業債券條規》,簡化上市企業向合格投資者發售企業債券程式。

根據副總理兼財經部長翁本莫尼洛於55日簽發的部門規章,財經部決定制定一項專門適用于合格投資者(Qualified Investors)的企業債券發行和投資條規。

制定新條規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債券過程的效率和透明度。

在新法規下,已獲准在柬埔寨證券交易所上市及發行證券或債券的企業,在向合格投資者發行證券時,將可以免交部份檔,包括財務報表和上市執照證明。

柬埔寨證券委員會總監蘇速傑日前接受《柬中時報》專訪時稱,證委會制定上述新條規,是為了因應現有國內債券市場的發展需求,同時也借鑒國外債市發展經驗和專家建議。

他指出,新條規將簡化企業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債券的程式,從而縮短掛牌上市時間和節省上市成本。

他認為,由於合格投資者已具備豐富投資證券經驗,加上擁有顧問公司提供諮詢,對證券產品和投資風險有更深入的瞭解,因此當局決定簡化向他們發售債券程式和減少須呈報檔。

根柬證券委報告,目前認購在柬證券交所掛牌的企業債券,有八至九成投資者屬於投資機構,散戶只占很小的比例。

無論如何,向合格投資者發行的企業債券,仍必須在柬證券交易所上市,證交所將設立一個特別交易機制,只允許有關企業債券在合格投資者之前進行交易,不能出售予一般投資者。

財經部是於20168月便頒佈《證券市場合格投資者》部門規章,對合格投資者作出明確定義,為草擬上述發債新條規提供法律基礎和便利。

根據《證券市場合格投資者》部門規章,“合格投資者”包括柬埔寨國家銀行、社會保障基金局、政府養老資金、上市企業、銀行和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和國際投資機構。

另外,符合“高淨值”(High net-worth)條件的法人機構和個人,也可成為“合格投資者”。其中,法人機構股東基金不得少於50萬美元、近兩年年收入須至少125千美元,以及在柬埔寨證券市場投資不低於5萬美元。

欲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的個人,總淨資產不低於25萬美元、年收入不低於2萬美元,在柬埔寨證券市場投資不低2.5萬美元。